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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自贸区仲裁中心一行拜访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9-03-28 11:20:12

3月28日上午,中国海仲(浙江)自由贸易实验区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中心”)翟利波秘书长同舟山市贸促会会长宋晓滨、舟山市贸促会法律部部长吴胜伟一行,拜访了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宋存国接待了翟利波秘书长的一行的来访,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陈晓红,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曹敏参加了会谈。

 

 宋晓滨会长首先表示,中国海仲在舟山设立分支机构,将国际化、专业化的海事商事仲裁引入浙江自贸区,希望在仲裁中心与中级人民法院的合作与交流下,会更好的化解纠纷,创造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翟利波秘书长介绍了仲裁中心设立及工作开展情况。他表示,仲裁中心设立以来,依托中国海仲传统优势,以高效、专业的仲裁服务便利当事人,为浙江自贸区营商环境建设做出积极贡献。此外,中国海仲在诉调对接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方面有一定经验,希望能够加强同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共同探索提高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的途径。

 

宋存国副院长感谢翟利波秘书长一行的到来,并介绍了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自由贸易试验区法庭的工作。他表示,舟山非常需要解决海事海商纠纷的专业仲裁机构。中级人民法院也在探索更好地解决自贸区纠纷的途径,希望能够与仲裁中心加强业务交流和合作,共同推动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的建立。

 

通过此次会谈,双方决定增强业务交流,建立纠纷解决合作机制,共同探索诸如自贸区临时仲裁、网上纠纷解决等热点问题,为自贸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立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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