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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仲委航空仲裁及调解培训在京成功举办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8-04-14 14:57:24

2018年4月14日至15日,海仲委在京成功举办航空仲裁及调解培训,航空法律界30多名受邀嘉宾参加了此次培训。

海仲委航空仲裁及调解培训在京成功举办

海仲委秘书长顾超在欢迎辞中表示,海仲委作为我国唯一以海商海事、交通物流为特色的国家级仲裁机构,近年来,为推动“一带一路”“交通强国”等国家倡议及国家战略的实施,坚持“大交通”“大物流”的业务发展理念,努力实现业务延伸发展。此次培训举办于海仲委2017年12月设立航空争议仲裁中心和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后,旨在储备航空仲裁员和调解员后备力量,加强航空仲裁和调解培训工作。

海仲委航空仲裁及调解培训在京成功举办

在业务培训环节,海仲委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以“仲裁员及调解员的职业操守和管理规定”为题,介绍了海仲委对仲裁员职业道德的要求和管理规定,并对仲裁员回避情形、披露义务和国际律师协会国际仲裁利益冲突指引中红色、橙色、绿色清单的回避事项进行了详解。海仲委业务发展处副处长齐骥副处长以“仲裁程序的管控与推进”为题,着重介绍了海仲委仲裁规则重要条款的适用以及仲裁员如何管控和推进仲裁程序,实现仲裁公平和效率价值。海仲委副主任(贸仲委副秘书长)李虎围绕“裁决书起草注意事项”的主题,介绍了仲裁庭与仲裁机构的关系、庭审技巧、庭审方式改革、仲裁员自由裁量权、裁决书起草要求等方面内容。

海仲委航空仲裁及调解培训在京成功举办

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主席、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沈四宝教授以“商事调解的思维和实践”为题,结合实际案例,围绕调解的概念和特点、调解思维的指导原则、调解员的素质要求等内容分享了他多年处理案件的经验和体会。中国航空集团办公厅巡视员聂颖则讲述了海仲委引入航空仲裁与调解的原因,建设法律风险评估制度和多元化解决机制的推广建设等内容,并积极倡议航空界更多地使用专业、高效的调解和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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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培训阶段由中航办公厅巡视员聂颖和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陈威华担任主持人。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合伙人高峰、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高伟、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英波则结合自己仲裁员和调解员的实践和与会者分享了各自的办案体会和经验。本次业务培训气氛热烈,参会人员积极提问,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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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陈波副秘书长致闭幕辞。她表示航空仲裁及调解培训活动对海仲委航空仲裁及调解中心未来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一系列围绕航空仲裁和调解的推广、培训和研讨活动将陆续推出。希望航空法律界今后能够支持海仲委“两个中心”的工作,推动航空争议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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