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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办公地址回迁通知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9-10-09 16:31:40

为向当事人提供更好的仲裁服务,中国海仲上海分会已将办公室重新装修完毕,并于2019年10月12日正式投入使用。

 

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办公室地址及邮编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汤臣金融大厦13层,200122

 

二、电话及传真

 

总机:021-58200329;传真:021-50810965

 

三、案件材料邮寄

 

自2019年10月12日起,所有寄送中国海仲上海分会的案件材料亦请寄至上述办公地址。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2019年10月12日

 

 

 

附:温馨提示

 

交通:中国海仲上海分会紧邻上海地铁2、4、6、9号线世纪大道站A区12号出口。

 

电梯:抵达汤臣金融大厦之后,乘坐停靠层数“B3-17层”的电梯到13层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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