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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副秘书长陈波博士应邀出席第四届“前海法智论坛”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19-11-02 16:46:21

2019年11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法学会、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支持,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中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导,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法学会、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主办,由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深圳市贸促委、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商事调解中心承办的第四届“前海法智论坛——国际商事调解:国际经验与中国实践”在深圳举办。来自法律界、学术界、商务界等的二百余位嘉宾出席了本次论坛。

论坛开幕式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深圳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梁增昌主持,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深圳市法学会会长余新国,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秘书长安娜·茹班·布雷,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二级大法官罗东川作开场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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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博士受邀出席本次论坛,并以“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当事人提供一揽子纠纷解决方案——《新加坡调解公约对机构的影响》”为题发表演讲。该议题为“《新加坡公约》对机构的影响”,由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理事会理事、国际律师联盟一带一路分委会负责人、深圳市蓝海法律查明和上市调解中心理事叶渌主持。国际争议解决及专业谈判研究院院长及国际争议解决及风险管理协会主席罗伟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秘书长莎拉·格里,海南国际仲裁院秘书长林宁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法律总监、研究中心主任姚宏敏也发表了演讲。陈波博士首先介绍中国海仲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的构建情况,具体讲解中国海仲在“仲裁前的调解+仲裁”“仲裁中的调解”“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仲裁”四大模式下的实践,提出当前中国海仲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做法与《新加坡公约》对接后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在问答环节,陈波博士具体解释了海事纠纷相对于一般商事纠纷而言其专业性更强,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成功率比较大的原因,并简要列举了调解员和仲裁员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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