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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举办2021年仲裁员业务交流会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1-11-25 09:20:38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加强仲裁员队伍建设,提高办案质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仲)11月23日在线举办“2021年仲裁员业务交流会”。近200位海仲仲裁员全程参会。会议由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博士主持。

海仲副主任李虎博士讲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机构建设和历史沿革”,分别从2021年仲裁员换届基本情况、组织机构、历史发展以及开创海事仲裁工作新局面等四个方面介绍了海仲60余年仲裁实践取得的成绩以及未来发展展望。他指出,2017年以来,海仲机构建设提速,业务升级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职能有效提升。在新发展阶段,海仲将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秉持全球治理视野,立足机构发展实际,恪守正确仲裁理念,及时回应时代变化,坚持创新驱动,力促仲裁高质量发展;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健全完善制度,切实提高公信力;积极参与完善仲裁法制,规范行业发展;加强合作交流,发挥比较性优势,相互协同发展;充分发挥香港仲裁中心国际窗口作用,积极参与国际竞争;积极推动形成国际仲裁中心,造就中外当事人乐于选择的国际仲裁地;加速培养国际仲裁专家,为事业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服务于国家更高水平对外开放,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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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


陈波副秘书长就“仲裁员职业操守、仲裁员办案规定以及仲裁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进行讲解。她强调,仲裁是专业性、实践性很强的工作,需要仲裁员具备解决争议所需的知识、经验、技巧,恪守职业操守。仲裁员是仲裁案件审理裁决的主体,是构建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仲裁员职业道德是仲裁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石,是仲裁公正的根本保障。海仲在长期实践中逐步确立了完善的仲裁员职业道德准则、仲裁员信息披露制度和仲裁员回避制度,要求仲裁员在履行职责时始终保持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审慎高效,保证仲裁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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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


海仲仲裁院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介绍了海仲2021版《仲裁规则》修订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并就重点条款进行解读。海仲新规则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基本理念和价值取向明确,一是进一步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二是切实提高仲裁透明度,突出我国机构仲裁的优势,构建机构管理和仲裁庭独立裁决的有机结合;三是赋予仲裁庭更为灵活的权限,强化其审慎裁判义务,推动机构仲裁向“轻管理”过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四是及时回应时代变化,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给国际仲裁带来的深刻变化,满足实践需求;五是借鉴国际经验,突出海事仲裁特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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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仲裁院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


在仲裁员办案经验分享环节,海仲仲裁员、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原副总裁李玉泉先生和海仲仲裁员、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谭敬慧律师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仲裁程序把控、办案技巧、裁判思路、仲裁员履职等内容分享心得体会,反响热烈。

李玉泉仲裁员结合自身办案经验重点讲解如何理解仲裁员不能与当事人接触,如何把握仲裁员的角色、处理好与仲裁庭关系,以及如何发挥首席仲裁员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等三个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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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仲裁员李玉泉先生分享办案经验)


谭敬慧仲裁员从工程案件视角,详细梳理并深入解析了工程仲裁案件审理中的常见问题和裁判思路,并对工程仲裁案件程序的高效推进提出宝贵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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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仲裁员谭敬慧律师分享办案经验)


最后,陈波副秘书长对本次交流会进行总结,她表示,海仲的发展离不开每一位仲裁员的一贯支持与鼎力相助,海仲将经常组织交流研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大家一起戮力同心,切实做好工作,推动机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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