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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关于恢复宁波地区现场仲裁工作安排的通告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2-04-19 15:53:33

根据当前宁波疫情防控形式并结合工作实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区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现就恢复宁波地区现场仲裁服务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1. 2022420日起,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恢复现场立案咨询和与仲裁案件有关的现场服务。

2. 当事人如有需要到访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案件经办人预约,并按照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所在大楼及区域疫情防控需求,做好防护措施,配合相关登记检测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

3.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近期仍建议尽量减少人员到访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当事人如需立案咨询或者询问案件进展,宁波地区建议优先选择电话邮件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574-56172260,邮箱:chenxun@ecmac.org

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

二二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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