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香港海事仲裁协会以及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朝阳律协”)共同举办的“海仲工作坊:海事仲裁制度创新与发展”专题交流会在京举办。
(嘉宾合影)
开场致辞中,中国海仲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表示,作为第二届中国国际供应链促进博览会配套活动之一,本次交流会旨在推进海事仲裁制度规则创新,加强海事仲裁规则理解和实践操作交流研讨,有利于海事海商专业法律人士更准确理解、掌握海事仲裁制度,提升专业技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海事仲裁服务。
(中国海仲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作开场致辞)
朝阳律协副会长李学辉在致辞中表示,朝阳律协与中国海仲已多次合作,组织专业研讨。本次活动理论与实务兼备,是一场高水平的专业交流。期待双方继续合作,为广大海事海商专业法律人士提供沟通专业、交流实践的高质量平台。
(朝阳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学辉作开场致辞)
在发言环节,香港海事仲裁协会副主席Bill Amos就香港海事仲裁的基本概况、程序规则以及香港和伦敦海事仲裁的程序差异进行了分享。他表示,作为全球重要的海事仲裁地,香港的专家资源优势突出,希望与中国海仲加强合作,共同为国际海事纠纷解决提供理想的选择。
(香港海事仲裁协会副主席Bill Amos发言)
中国海仲仲裁员、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先伟结合具体案例,围绕“未签署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效力问题”介绍了当前不同法域的司法观点和学术研究,为涉外律师处理相关问题提供富有价值的参考。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彭先伟发言)
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顾问宫琦围绕 “境外海事/商事仲裁裁决在中国大陆的承认(认可)和执行经验分享”作交流发言,从时限、必要文件、费用、法院的选择及法院审核重点等方面分享了自己的专业见解。
(北京汇仲律师事务所顾问宫琦律师发言)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垒围绕“启动境外海事仲裁程序的常见误区”作交流发言,基于具体案例就临时仲裁中仲裁通知的发送、Gencon94与仲裁员人数的确定、SCP程序的适用等实务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分享了自己处理相关案件的心得体会。
(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垒发言)
研讨环节,中国海仲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洪慧敏与发言嘉宾,围绕海事仲裁机构的选择、临时仲裁在内地发展以及中国当事人在参与国际海事仲裁案件中需注意的事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交流。
(中国海仲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洪慧敏发言)
朝阳律协海商海事业务研究会主任王守亮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本次研讨会紧紧围绕“海事仲裁制度创新与发展”主题,从不同角度阐述了这一主题的丰富内涵,既精彩又有深度,期待更多的海事海商专业人士可以参与进来,共同为海事仲裁事业发展贡献智慧。
(朝阳律协海商海事业务研究会主任王守亮总结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