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简称“中国海仲”,英文简称CMAC)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58年11月21日决定,于1959年1月22日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内设立的,唯一以解决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为特色并涵盖其他所有商事争议的全国性、国际化仲裁机构。
中国海仲位于北京,设有上海总部,在天津、重庆、广州、舟山、海口、大连、青岛、厦门设有分会/仲裁中心,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设有香港仲裁中心,在宁波、南宁等国内主要港口城市设有办事处。为满足行业仲裁和多元化服务需要,中国海仲下设航空争议仲裁中心、计量争议仲裁中心、建设工程争议仲裁中心、海事调解中心、航空争议调解中心、救助打捞争议调解中心、物流争议解决中心、渔业争议解决中心等业务中心。
上海总部和分会/仲裁中心可以就近管理仲裁案件,与中国海仲适用统一的《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提供统一的仲裁服务。香港仲裁中心依据香港特区法律成立,其所管理的案件,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程序法为香港法,所作裁决为香港裁决。
六十多年的仲裁实践,培养、造就了具备良好职业道德、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仲裁员队伍和勤勉尽责、专业高效的经办人员队伍。中国海仲多次修订《仲裁规则》、更新《仲裁员名册》,满足不断变化的仲裁实践需要,以其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精深的理论研究为中国仲裁法治建设和国际仲裁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自成立以来,中国海仲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参考国际惯例,尊重合同约定,已独立公正地审理裁决案件数千件,所涉案件专业性强,国际案件占比高,裁决的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确认,其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根植内地,立足香港,满足商界需求,施行不同法制下的仲裁实践,以海事争议起步的商事调解独具特色,以金融纠纷为主的网上仲裁快速发展,中国海仲竭诚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以仲裁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