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示范条款(1)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示范条款(2)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上海总部、□天津分会、□西南分会、□香港仲裁中心、□海上丝路仲裁中心、□大湾区仲裁中心(华南分会)、□(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海南仲裁中心、□东北亚国际仲裁中心、□青岛仲裁中心、□航空争议仲裁中心、□建筑工程争议仲裁中心,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请勾选确认)。
注:
可特别约定:仲裁庭由【 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地位于【】,仲裁语言为【】,本合同适用【】为实体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