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8日,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共同主办,中国船东协会、中国船舶工业行业协会、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中国潜水打捞行业协会、中国船东互保协会、中国国际商会、中国海商法协会、中国政法大学海商法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作为支持单位,信德海事网、航运界、浦东航运作为媒体支持的“海仲云讲坛”第二期线上讲座成功举办。本期活动由中国海仲案件管理处副处长、中国海商法协会副秘书长齐骥主持,中国海仲仲裁员、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全国律协海商海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张嘉生律师主讲,中国海仲仲裁员、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兼任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工作)傅晓强先生担任点评人,共吸引了数百位来自法律界、实务界,特别是货代物流从业人士报名参加。
张律师以“从法律风险防范角度看货代物流企业如何‘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之证据篇”为题,分六个部分进行讲授。第一部分,张律师就如何证明货运代理委托关系成立具体讲解了事实和证据的关系;第二部分,他分析了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与裁判机构据以定案的“证据”为何不能等同;第三部分,他详细介绍了当事人陈述、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等证据种类和证明效力并分析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境外证据的相关规定和货代物流业的联系;第四部分,张律师从原告/申请人和被告/被申请人两个角度建议企业如何准备所必需的证据材料并举例说明货代物流企业经常面临的几种纠纷,包括拖欠运杂费、逾期提货/无人提货、无单放货和货损货差纠纷;第五部分,张律师建议货代物流企业在业务操作中应采用分门别类、注意保留原始文件、建立相对集中的文档管理等方法留存证据材料,并着重介绍了保留数据电文类证据的注意事项;第六部分,在新冠疫情下,张律师建议货代物流企业应留存疫情期间的各类通知、与供应商的沟通记录和“不可抗力”证明等证据材料以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傅晓强先生对本期活动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表示,货运代理作为一个高度复杂的行业,有自身的特点,一线工作者比较难以保管证据,事实难认定,证据保留应从源头进行控制。本次讲座内容重点突出,主题高度契合当前货代行业的风险防控需求,就货运物流企业日常风险管理中的关键点作了富有指导意义的提示,具有极大的参考价值。中国海仲在疫情期间及时搭建学术、实务交流平台,为货代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富有建设性的贡献。
在互动交流环节中,与会代表踊跃在线提问、积极参与讨论,气氛热烈。
张律师在总结中表示,针对货代业务的复杂性,他从证据角度出发,从“小处”一点点阐述,希望对广大货代物流企业的风险防控以及诉讼仲裁实践提供参考。
本期活动历时两个半小时,超过两百名听众全程在线,从证据留存这一问题着手为货代物流行业提供了多角度、全方位的讲解。今后中国海仲将在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的支持下,就货代行业关注的热点问题陆续推出更多专题讲座,切实增强货代行业的风险把控能力,助力货代行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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