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委)《关于聘任仲裁员的规定》,海仲委仲裁员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三年。上一届仲裁员任期已于2017年4月底届满。2017年5月1日起,海仲委施行新一届仲裁员名册,本届仲裁员任期自2017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
2014年5月换届施行的海仲委本届在册仲裁员共计280名,其中包括65名外籍和港澳台籍仲裁员。三年来,在册仲裁员们积极参加办案、培训及海仲委的其它活动,较好地完成了应尽的各项职责。
仲裁员是仲裁案件审理裁决的主体,是构建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仲裁员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素质能力、工作态度以及仲裁员队伍的结构等,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质量,也事关海仲委长远健康发展。为继承、发扬海仲委近60年树立起的公正、独立、高效的传统,保证仲裁员队伍质量,提升仲裁员队伍整体水平,海仲委严把入门关,以严进慎出为原则开展仲裁员换届工作。
海仲委自2016年12月正式启动了仲裁员换届工作。至2017年4月初,海仲委共计收到133人的新申请材料,其中122人为中国内地人士,11名为港澳台及外籍人士。海仲委认真、仔细审查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推荐资料等文件,并对照换届工作的原则和资格条件要求,初步选出了中国内地、港澳台及外籍仲裁员候选人。之后,根据在册仲裁员年龄、身体状况、办案、参加培训、拥护仲裁委员会章程和规则情况、当事人意见反馈和经办秘书的评价意见,同时经海仲委仲裁员资格审查考核委员会和海仲委主任会议先后审议,并报中国国际商会备案,海仲委最终确定新一届仲裁员名单。
海仲委此次仲裁员换届后,中国籍和外国籍仲裁员数量均有适当增加,增加了更多专业领域的专家,且仲裁员分布地域结构更加合理。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中共有仲裁员363名。其中,中国内地仲裁员288人,港澳台及外籍仲裁员75人。中国内地仲裁员人数比上一届增加73人;外籍及港澳台仲裁员人数比上一届增加10人。新一届仲裁员涉及23个国家和地区,新增印度的仲裁员。根据仲裁员聘任原则及相关规定,上届仲裁员名册中48名仲裁员未续聘。
通过本次换届,海仲委的仲裁员名册将会更好地满足海仲委独立运营后为实现业务发展新突破而多样化案件受理和审理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彰显了权威性、专业性、国际性和民间性,将对海仲委及我国海事仲裁事业的未来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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