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1日至12日,长江生态法治保障研讨会暨2018年长江海商法学会年会在武汉举行。本次研讨会及年会由长江海商法学会、武汉海事法院主办,武汉航运交易所协办,共有来自有关机关、法院、仲裁机构、律所、高校、企业等150多名代表出席。
研讨会开幕式由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长江海商法学会会长吕小武主持。吕小武院长、湖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王龙、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王淑梅、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静、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张苏军分别致开幕辞。
在主题发言环节,王淑梅副庭长、吕小武院长、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谢燮、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初北平以及湖北经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邱秋分别发表了题为“海事审判与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中的海事司法担当”“市场规制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海商法修改的基本原则”“长江经济带建设和长江保护立法”的演讲。
之后的研讨,由两个分会场组成。在第一分会场“长江经济带法治保障”的 “长江大保护专题”和“航运中心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专题”中,14位来自法院、高校、仲裁机构、律所和企业的专家分别围绕长江经济带环境保护、船舶污染、司法保护和公共安全以及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等问题多角度分享了真知灼见。在第二分会场,15位法官、专家学者、实务律师分别围绕港口经营、沿海、内河运输、邮轮产业、多式联运等问题,为海商法修改提出了宝贵建议。
中国海仲解常晴副秘书长受邀在第一分会场的“航运中心建设及多元纠纷化解专题”中作题为“发挥中国海仲专业特色,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的演讲。她表示航运中心建设需要发展包括海事仲裁在内的高端航运服务业体系;中国海仲作为国家唯一以海事海商、交通物流争议解决为特色的仲裁机构,在“一带一路”“交通强国”“海洋强国”以及各航运中心建设中,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此外,她还介绍了中国海仲在多元化争议解决方面的实践、英国诉前程序的法律规定、案例以及对我国法院委托调解机制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