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海仲委新一届仲裁员名册于2017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以及先后在上海、深圳两地举行仲裁员培训后,海仲委于6月16日在北京举行新聘仲裁员培训,北京及周边地区40余位新聘及续聘仲裁员参加了活动。
(海仲委秘书长顾超)
海仲委秘书局秘书长顾超首先讲话,顾超秘书长表示,海仲委做大做强,需要仲裁员的共同努力,希望新一届仲裁员积极利用在行业和专业领域内的影响力,宣传海仲委,提升海事仲裁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希望仲裁员严于律己,积极参加海仲委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共同提升整体凝聚力与创造力。顾超秘书长还和海仲委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一同为仲裁员颁发了聘书。
培训阶段,陈波副院长就海仲委对仲裁员职业操守的要求进行了讲解。她强调,仲裁员是仲裁审理和裁决的主体,是构建仲裁公信力的核心和关键。仲裁员的道德品质、职业操守、素质能力、工作态度等,直接关系到仲裁裁决的质量,也事关仲裁机构的竞争力和长远健康发展。希望仲裁员严格按照《海仲委仲裁员守则》、《海仲委仲裁员行为考察规定》和其他有关管理规定做到独立、公正、认真、勤勉、审慎、高效。
海仲委业务发展处处长解常晴和与会仲裁员分享了如何通过对庭前、庭审、庭后程序的管控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经验体会。
海仲委、贸仲委仲裁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陶修明则围绕“仲裁的特点”“审理与裁判”“裁决书起草的基本要求”“裁决的质量控制”“实例分析”五个部分讲解了裁决书起草的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