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作为“首届中国(东疆)航运产业周”暨“第五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的重要环节,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第四期)率先拉开论坛序幕。本次研讨会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海事法院、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三方联合主办,来自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天津、广州、上海等地海事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天津自贸法庭,北海国际仲裁院,天津海事局,大连海事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进出口银行以及各租赁公司、航运公司、国内外知名航运律所等40余家机构参会,60多位行业专家与业界精英汇聚一堂,就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的众多热点问题展开了热烈探讨。
研讨会现场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柳,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石福新,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解常晴在开幕式分别致辞,并代表主办方向出席本次研讨会的嘉宾表示热烈欢迎。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杨柳
杨柳副主任指出海商法修改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在修订征求意见稿中,已经明确将增补与融资租赁相关的规定,这是在海商法领域的重要变革。近年来,中国进出口银行已成为全球最大的航运贷款机构,中国租赁公司已经成为全球船舶融资的中坚力量。越来越多的中国资本通过东疆,服务国内和国际两个市场,这对我们区域的法律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东疆将一如既往聚焦产业热点问题,以企业需求为导向,搭建产业发展交流平台,持续打造法律服务和政策创新新高地。
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石福新
石福新副院长指出,从2013年1月至2018年10月,天津海事法院审理了船舶融资类相关案件共计40余件,涉及标的额22亿多元,去年专门发布了天津海事法院船舶融资租赁案件审判白皮书,天津海事法院将继续为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京津冀地区建设提供有效的司法保障。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解常晴
解常晴副秘书长表示伴随东疆产业的飞速发展,商事纠纷进入高发期。区内纠纷涉及新兴业态,数量多、金额大、法律问题新,给区内配套的争议解决机制提出新的要求。中国海仲将依托仲裁员的专业优势,努力为区内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助力东疆争议解决机制的完善。 作为海事金融业界一年一度的法律盛会,本次研讨会主要分为主题演讲、自由讨论、专家点评三个环节。
天津海事法院法官张颉
天津海事法院石福新副院长与张颉法官作题为“船舶融资租赁典型案例分享”的演讲, 深入剖析了蓝海系列案件,案件涉及融资租赁合同、预约合同有效性以及自力救济和公力救济的不同效果。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解常晴副秘书长作题为“发挥仲裁优势,完善海事金融争议解决机制之东疆方案与企业应对”的演讲,介绍了新的经济形势下国家各个层面对以仲裁为主的多元争议解决机制的推进,对进一步推动区内企业利用仲裁解决争议以及构建仲裁与法院更紧密的协作提出建议,并对企业订立仲裁条款的注意事项作出提示。
大连海事大学李垒博士
海商法修改课题组大连海事大学李垒博士做了题为“融资租赁专题调研与《海商法》修改”的精彩发言,报告了截至目前《海商法》修订所做的调研工作以及对于融资租赁板块修改的思路。 自由讨论环节,由天津海事法院研究室郑长伟副主任主持,分别就“船舶融资风险防范”“带租约船舶价值 评估及船舶资产交易”“国际制裁及海上保险的有效性”、“租赁船舶所有权确定及侵权责任承担”等议题进行了讨论,工银金融租赁法律事务部主管、中国海仲仲裁员王娇莺、民生金融租赁法律合规部总经理、中国海仲仲裁员郑欢以及来自远东、招银、交银、国银、中航等租赁公司法务负责人分别从不同角度发表观点,汇融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海仲仲裁员张稚萍律师、匡双礼、邹宗翠、Stephen.Marais、李天豪等国内外律所合伙人及其他与会专家亦纷纷参与讨论,并提供了宝贵专业意见。
自由讨论氛围热烈
与会嘉宾各抒已见
专家点评环节,来自广州、上海等地海事法院,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北海国际仲裁院的专家和领导对以上议题给出了专业的评价与指导。广州海事法院院长叶柳东特别表示,希望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对于司法裁判难度较大的疑难新型纠纷,企业可考虑通过调解的形式加以解决;对于航运界普遍适用英国法解决海事纠纷这一现象,企业应当主动争取谈判地位,重视争议解决条款,并对业务人员进行相应的指导,将案件的管辖权尽量约定到中国的海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大可能地降低争议解决成本。
叶柳东院长等专家作点评与指导
经过五个小时热烈而紧张的研讨,第四期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圆满结束。东疆是天津自贸试验区的核心区、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区、国家租赁创新示范区,产业特色鲜明,融资租赁集聚发展,区域优势明显。作为我国唯一以海商海事、交通物流争议解决为特色的国家级仲裁机构,中国海仲已经连续四期参与主办东疆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并与东疆管委会多次研究如何加强合作,以进一步完善区内配套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提升东疆法治营商环境;2018年双方还共同主办了“海商法修改征求意见会”,组织港区内的融资租赁企业代表与海商法修改课题组现场交流,使课题组倾听到来自实务一线的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