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25-26日,第四届中国海事金融(东疆)国际论坛在天津成功举办。本届论坛主题为“秩序重构与再平衡-中国海事金融新时代”,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时报社、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公会联合主办,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中国船东协会、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为支持单位。论坛共吸引来自境内外海事金融机构的500多位嘉宾以及40多家媒体与会,引起业内高度关注。
(图为“第三期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中国海仲仲裁院业务发展处处长解常晴女士主持会议,中国海仲仲裁员初北平、关正义、张文广等出席并发言)
作为首日的重头戏, 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主办,中国海仲作为支持单位举行了“第三期海事金融法律高端研讨会”。中国船级社、大连海事大学、广州、武汉、上海、天津等地海事法院、利比里亚海事局、国内外律师事务所、银行、租赁公司等30余家机构受邀参会,50多位行业专家与业界精英汇聚一堂,就海事金融法律领域的众多热点问题展开了深入而充分的探讨。 研讨会由中国海仲仲裁院业务发展处处长解常晴女士主持。东疆保税港区管委会专职副主任杨柳女士出席活动并致辞。研讨会分为四个环节。在主题演讲环节,海商法修改课题组组长、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院长、中国海仲仲裁员初北平教授发表了主题为“海商法修改与船舶融资问题”的演讲,他分别从船舶物权、租船合同、船舶碰撞责任主体引入实际控制人制度三个方面,详细阐述了《海商法》修改与船舶融资之间的紧密联系,引起了与会专家的热议。案例分析环节,远东租赁公司就“船舶资产处置实务中的法律问题”,分享了“巴拿马船舶抵押贷款项目”和“浙江船舶融资租赁项目”两个典型案例;上海海事法院海商庭副庭长张亮法官针对案例分析了抵押权人非诉处置船舶和出租人取回船舶障碍两方面的法律问题,并为租赁公司在风险防范方面提供了专业建议。在主题讨论环节,来自工银租赁、交银租赁、招商局通商租赁、民生租赁、招银租赁、国银租赁的法务总监们围绕“船舶租赁涉及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手段”以及“如何增强出租人在资产端的把控能力”议题分享了各自业务中对风险管控和处理的经验。专家点评环节,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海仲仲裁员关正义从海商法和物权法辨证的角度阐述了船舶租赁的特点。广州海事法院王玉飞院长、武汉海事法院侯振坤专委、上海海事法院张亮副庭长和天津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安福超庭长向与会嘉宾分享了船舶租赁案件审判中的经验。中国社科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最高人民法院“一带一路”司法研究基地主任、中国海仲仲裁员张文广表示,目前立法机关特别重视立法评估,需要企业多反馈“声音”,从实践经验中归纳总结,上升到立法层面。研讨会持续4个小时,参会各界纷纷表示这是学术界和实务界、企业界和法律界的一次成功交流,对各自之后的工作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
(图为主论坛,中国海仲副秘书长暨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女士主持,中国海仲仲裁员许椿律师发表专业观点)
主论坛于次日召开。天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康义、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曹利群女士、原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暨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秘书长杨再平先生、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张承惠所长分别致开幕辞。中国海仲副秘书长暨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女士受邀主持上午的主论坛。来自国家相关部委、天津市政府及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海事大学以及境内外知名租赁企业、航运公司、制造商、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的领导和商业精英们,围绕“秩序重构与再平衡”、“金融船东转型与发展”、“海事金融创新”、“海商法修改、司法保障”、“邮轮、特种运输船市场”、“航运基金投资策略”等展开讨论,为中国海事金融建言献策,为参会企业搭建高效的商务洽谈和交流合作平台。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海仲仲裁员关正义发表了题为“海商法修改对船舶海工融资租赁的影响”的演讲。罗夏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海仲仲裁员许椿律师参与小组讨论环节并发表专业观点。
作为我国唯一以海商海事、交通物流争议解决为特色的国家级仲裁机构,中国海仲近年来也受理了一些包括船舶融资在内的海事金融案件,凭借高水平的仲裁员队伍,已形成了一套成熟处理海事金融争议的原则。未来,中国海仲将深化与东疆管委会的合作,发挥优势作用,为海事金融企业提供专业化、国际化的仲裁法律服务,为海事金融法律与实践的交流研讨提供平台,推动形成与国际接轨的海事金融法制环境,助力海事金融产业创新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