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国家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2010年11月,中国贸促会与重庆市政府签订了《关于设立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框架协议》,2011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落户重庆。 中国海仲西南分会是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派出机构,在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收费标准、业务范围、程序管理、质量控制、管理团队等方面与总会完全一致。
仲裁具有保密性、费用相对低廉、当事人意思自治、独立公正、仲裁程序快捷高效、一裁终局、仲裁裁决可以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等特点。作为海仲委在内陆地区设立的唯一一家分会,中国海仲西南分会将以解决我国内河航运、港口建设、船舶租赁等产生的纠纷为主要业务发展方向,立足重庆,以长江航运为重点,面向内河航运相关企业,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海事争议解决服务。
2015年9月,为促进长江航运持续发展,提升长江航运法律服务软环境建设,充分发挥“海事调解”及“调解与仲裁相结合”解决长江流域水上交通事故纠纷的重要作用,中国海仲西南分会成立长江海事调解中心,在武汉,芜湖设立了办事处。 长江海事调解中心的成立进一步降低了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时间和费用成本,为长江流域当事人就近解决海事纠纷提供了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