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敬业,1989年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现名:大连海事大学)国际海事法律系国际海事专业,1989年至1993年就职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现为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兼任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的仲裁员。
自1959年成立至今,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海仲”)已经走过了一个甲子,我有幸在海仲秘书处工作过数载。前几日偶遇多年不见的老同事,见面轻唤一声“小蒋”,恍惚间又回到了30年前,如白驹过隙,弹指一挥。
1989年夏天,作为交通部直属院校的大连海运学院(现已更名为“大连海事大学”)航管系国际海事专业的第一届毕业生,我被分配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促进委员会(贸促会)法律部海仲秘书处工作。一个偶然机会我曾见过档案中的《派遣证》,其上赫然写着“营口”,划掉后改为“北京”,后来听说是司玉琢老师当年进京力争将营口的分配名额退掉,我才有幸与海仲结缘。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贸仲)和海仲的秘书处是两个仲裁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当年设立在贸促会法律部。据老同事介绍,海仲秘书处早年也曾人丁兴旺,但由于特殊时期的特殊原因,一批社科院和上海海运学院(现已更名为“上海海事大学”)毕业后分到海仲秘书处工作的研究生纷纷辞职出国。当我在1989年8月到海仲秘书处报到时,处里仅有刘书剑、宋迪煌和朱宇波三位同事,老刘和小宋分别担任处长和副处长,小宋和宇波是大连海运学院79级和80级的学长。我是小宋到学校招至海仲秘书处的。宇波从学校毕业后分配至营口港监局工作,后考上上海海运学院的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海仲秘书处工作。他曾开玩笑地说起过,营口可是个好地方,挣钱多但花钱的地方少。不过从他通过求学而离开营口的选择来看,我对恩师一直心存感念。
从1989年入职到1993年调至贸促会海外公司,我在海仲秘书处工作了4年多的时间。位于长安街西延长线上的复兴门外大街1号楼被分为东西两部分,东边的半栋楼为国家海洋局的办公楼,西边的半栋楼为贸促会的办公楼,法律部的办公室在8层,海仲秘书处的两间办公室位于8层东侧,再往里最东侧的两间办公室分别是环球律师事务所(环球所)的海事处和海损理算处的办公室。当年海损理算处还是环球所的一个处室,环球所的其他处室当时已搬至位于中国国际展览中心的北京皇家大饭店内办公。除时任环球所主任的高隼来以及海损理算处的两位外派香港的老同志叶伟膺和黎东发外,环球所海事处的高移风、蒋五四和丁道临以及海损理算处的老一代专家戎洁心、徐士章和年轻一代的高小五、杨建国、赵博以及与我一同分配至贸促会的同窗张旭波等都在8层办公,加上我们海仲秘书处的4个人,当时贸促会内所有从事海商海事业务的人员几乎都集中在8层东侧的4间办公室里。年轻的这一代人基本上都来自大连海运学院和上海海运学院,每天厮混在一起,其乐融融。由于个性鲜明、我行我素,在领导眼里是不听话的“坏分子”,在法律部其他同事眼里则是“非我族类”,故被人戏称为“海匪”。虽然这些“海匪”分属贸促会的不同部门,但有些需要人手的工作特别是体力活却不分你我,个个争先。此后,陈震英调入海仲秘书处负责中国海商法协会(海协)的工作,丁钧也于次年从大连海运学院毕业分配到海仲秘书处。
海仲秘书处的主要工作是作为海事仲裁案件经办人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同时,因海协秘书处常设在贸促会,所以海仲秘书处的人员同时也兼职海协秘书处的工作。尽管被戏称为“海匪”,但海仲秘书处的人工作起来却是积极忘我,严谨认真,这也是海仲秘书处多年形成的优良传统。
由于中租公司的租船合同格式文本中约定了海仲仲裁条款,因此海仲当年受理的案件多为中租公司的程租合同项下的滞期费争议,同时还有一些其他海商争议案件。审理案件较多的仲裁员包括环球所的高隼来、中远的朱曾杰、人保的李嘉华、中外运的孟于群、海仲秘书处的刘书剑等等,而几位老先生也是各有特点,朱老谙熟航运实务,对当事人的心机洞若观火;李老善于把控大局,并常常能协调当事人达成和解;高老平时少言寡语,但往往在大家面对复杂的案情一筹莫展的时候,他简简单单的几句话就把一团乱麻梳理得清爽明了,这种举重若轻的大家风范使人如沐春风,大彻大悟。
在过去,海仲秘书处的行文在发出前都要经过老刘和小宋审批,仲裁裁决书也是由经办人草拟并交老刘和小宋审核后再提供给仲裁员审阅。在我的印象中,当年草拟的文稿基本上都被改得面目全非,特别是学语言出身的老刘,连使用不当的标点符号都不放过。在老刘升任法律部副部长后,原在海损理算处工作后外派至贸促会海外代表处的闫存厚调入海仲秘书处担任处长。老闫为人忠厚,貌似木呐,但心如明镜,其工作风格与老刘如出一辙,我对此毫不意外。此外,海仲当年的裁决书都是中英文双语文本,英文文本在发出前需交给海仲的外聘专家进行审稿,人保退休的老专家周泰祚就是其中的审稿人之一。记得当年多次前往周老家送取稿件,周老年事已高,多年不曾出户,但对于交审的稿件仍然一丝不苟,对每一个需要表达确切含义的用语都能找到相应语义的英文词汇和用法,令我等后生晚辈顶礼膜拜。多年后,我在从事律师工作和仲裁员工作时,每每想起当年领受到的同事和前辈的言传身教以及因此而养成的细致严谨的工作态度,十分庆幸自己有机会在海仲与诸位同事和老先生共事,并因此对所从事的法律工作产生浓厚的兴趣和不舍,在转行数年后又毅然回归本行。
自成立以来,海仲每年受理案件的数量一直不高,主要是由历史原因所致。作为航运业的发源地,伦敦一直是世界海事仲裁的中心,全球80%的海事仲裁案件都在集中在伦敦。因此,提高海事仲裁案件的受理数量,不仅是海仲面临的主要问题,世界各地的仲裁机构包括亚太地区比较活跃的仲裁机构也面临着同样的困扰。为此,对外推广和宣传是海仲秘书处一直以来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多年来,海仲秘书处常年组织业内机构和人员出访、走访、举办和参加各类专业会议、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海事组织的活动、编写各种专业合同文本等等,期望籍此提升海仲在业内的知名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海仲并选择海仲。但是,面对历史形成的世界海事仲裁行业的格局,海仲秘书处所做的种种努力都收效甚微。记得当年经过海仲领导和工作人员锲而不舍的坚持,中远为了支持海仲的发展,曾将其提单背面条款中的争议解决条款改为海仲仲裁。但遗憾的是,因种种原因导致该仲裁条款的效果终未能如愿。
尽管已离开海仲秘书处多年,但对海仲却痴心不改,一往情深,见不得人说海仲半个不字;对海仲的人,不论旧交新朋,都是“见到你们格外亲”;对海仲交办的事情,也必尽心竭力,不敢有丝毫怠慢。
经过海仲人多年的苦心经营,尽管海仲的业务较以往已大有起色,但独撑门面仍有难度。前两年,贸促会将海仲与贸仲一分为二,各自独立运营,这使得海仲业务的发展面临巨大的挑战。窃以为,中国作为海运大国,应该且必须有自己的专业海事仲裁机构,这不仅仅是行业发展的现实需求,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拥有成熟海运业的重要标志。海仲的存在和发展,对中国建成海洋强国和航运大国的美好愿景的实现至关重要。海仲分立时,我曾担忧“中国从此少了一个有特色的专业仲裁机构,多了一个别无二致的‘仲裁委员会’”。几年来,为了增加受案数量,海仲不得不修改规则,扩大受案范围和种类,吸收各界人士充实仲裁员队伍。此做法本无可厚非,惟愿海仲能够保持人无我有的专业特色,守得云开见月明。
如今,为了推广海仲、宣传海仲,海仲秘书处的人员从上到下殚精竭虑、四处奔波,其一往无前、不计得失的开拓精神令人钦佩,也希望在积极进取、甘于奉献的海仲人的不懈努力下,海仲能够砥砺前行,辉煌走过下一个甲子。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