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影响,航空租赁业面临信用风险、资产风险等诸多问题。为向航空租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多元化争议解决服务,优化航空争议仲裁和调解服务机制,中国海仲航空争议仲裁中心、中国海仲航空争议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航空双中心)于4月15日在京成功举办线上研讨会,就当前由行业危机引发的问题进行研讨,并研判目前航空租赁业面临的风险及多元化争议解决对策。四十余位海仲航空界仲裁员、飞机融资租赁专家、航空法学者和航空公司实务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海仲仲裁员、航空法专家聂颖主持。
(海仲仲裁员、航空法专家聂颖主持会议)
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指出当前在航空租赁行业,不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对于争议解决条款重视程度不够,条款设计不尽合理,相较于传统的诉讼方式,对仲裁这一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比较保守。相较于诉讼,仲裁程序具有高效灵活的优势,仲裁员的专业性使得裁决的质效更有保障,仲裁的保密性有利于企业保护商业秘密、维护企业形象,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航空公司、融资租赁公司选择仲裁来解决航空争议尤其是飞机融资租赁争议。
会上,海仲副秘书长陈波针对与会专家关切的仲裁程序问题、海仲21版仲裁规则的改革创新等进行了介绍;对海仲的特色做法和程序创新,如电子送达、视频开庭、电子签名、证据规则、仲裁庭秘书制度、快速程序、仲裁费用表等进行了重点解读。陈波表示,此次研讨聚焦航空法律实务和理论的关建问题,很有必要;航空双中心今后不仅要为航空争议提供专业、高效、多元的争议解决服务,还将积极参与和支持航空法律研究,为航空法律研究交流提供平台。
(中国海仲副秘书长陈波发言)
结合航空租赁争议对争议解决的时效性要求以及社会对临时仲裁制度的广泛关注,海仲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对《中国海商法协会临时仲裁规则》与《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临时仲裁服务规则》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解读和分享。她表示,上述两规则相互衔接、有机结合,确保临时仲裁落地实施,希望能为航空租赁争议解决提供灵活高效、契合行业需求的新选项。
(中国海仲案件管理处处长齐骥发言)
海仲航空双中心将持续关注航空法及航空争议解决的最新发展,充分利用自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优势,与航空界仲裁员及航空领域的专业人士一道,为我国航空界提供专业、高效、多元化的争议解决服务,推动我国航空法制的进一步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