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宁波疫情防控形式,并结合工作实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浙江)自由贸易区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现就恢复宁波地区现场仲裁服务相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1. 自2022年4月20日起,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恢复现场立案咨询和与仲裁案件有关的现场服务。
2. 当事人如确有需要到访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现场办理仲裁业务的,请提前与立案秘书、案件经办人预约,并按照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所在大楼及区域疫情防控需求,做好防护措施,配合相关登记检测工作,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卡等。
3. 考虑到疫情防控的需要,近期仍建议尽量减少人员到访中国海仲浙江仲裁中心(宁波办公室)。当事人如需立案咨询或者询问案件进展,宁波地区建议优先选择电话、邮件方式进行联系。电话:0574-56172260,邮箱:chenxun@ecmac.org。
疫情防控期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感谢您的配合!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中心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