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6日下午,2021中国海事商事仲裁高级别研讨会(以下简称高研会)在北京举行。高研会由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作为主办机构,与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利马商会仲裁中心、环太平洋律师协会4家国际合作机构,以及孟加拉国际仲裁中心、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墨西哥仲裁中心、南部非洲仲裁基金会、“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等19家国内外支持机构共同打造。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会长高燕,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二级大法官陶凯元,环太平洋律师协会会长李志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一级巡视员姜晶、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王淑梅作主旨发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海仲副主任卢鹏起主持开幕式。
高燕指出,当前,中国正以前所未有的开放姿态参与全球海洋经济治理,为世界航运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在推动形成国际航运中心进程中, 中国海事仲裁作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重视。中国海仲成立60多年来,已审理裁决各类案件数千件,裁决的公正性得到了广泛认可。2020年,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海事海商案件数量仍居世界仲裁机构前列,涉外案件占全部受案量的35%,当事人来自22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国际化程度不断提升,以仲裁为主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日益受到欢迎,充分显示了中国海事仲裁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展望未来,她认为,中国海事商事仲裁要始终契合时代要求,立足国际航运经济发展新趋势,坚持需求导向和问题导向,推动机制改革与规则创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服务于中国的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经济贸易发展。她建议,应加强问题研究,积极推动国际海事规则发展;深化合作机制,充分释放产业联动优势;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服务国际经贸发展。
陶凯元表示,海事商事仲裁作为国际通行的纠纷解决方式,是我国社会治理体系中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效便捷解决海事商事纠纷,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她提出,加强海事商事仲裁建设一是要坚持全局性,增强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的能力;二是要坚持专业性,提升服务市场经济和市场主体的水平;三是要坚持国际性,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她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将继续大力支持海事商事仲裁机构发展和制度创新,加强与仲裁机构的沟通交流与合作,深入实施海事审判精品战略,进一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创新国际商事纠纷诉讼与仲裁、调解有机衔接机制,扩大中国法治“朋友圈”,为中国海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的规范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李志强指出,中国海仲历经60多年的仲裁实践,已独立公正地审理裁决案件数千件,所涉案件专业性强,国际案件占比高,裁决的独立性、公正性、专业性和权威性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认同,其优质高效的仲裁服务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为中国仲裁法治建设和国际仲裁事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他表示,在打造国际一流仲裁机构、加大仲裁服务开放水平、加强仲裁国际交流合作和仲裁发展制度环境建设的背景下,环太平洋律师协会将与中国海仲加强务实交流合作,共助国际仲裁发展。
姜晶在主旨发言中指出,仲裁具有公正高效、国际可执行,以及专业性、保密性等独特优势,在公正及时解决矛盾,妥善化解纠纷,促进改革开放,促进国际经贸合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代海事商事仲裁制度在中国广泛实施,成为商事当事人优先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产生了许多具有中国特色和中国元素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仲裁、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不断完善,有机衔接、相互协调。他提出,应完善仲裁法律制度,健全仲裁工作体制机制,积极借鉴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努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组建、机构独立、行业自律、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的仲裁工作新格局,全面提升仲裁公信力,建设国际仲裁的新的优选地和最受欢迎仲裁地。
王淑梅在主旨发言中表示,随着“一带一路”战略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稳步推进,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对纠纷解决机制的专业性、规范性和国际化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海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创新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有利条件。她提出,要以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为依托,以完善仲裁司法审查机制为抓手,以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为重点推动海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以规范化、多元化、智能化为突破口,推动海事商事仲裁制度完善和公信力提升。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将不断完善海事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一如既往地秉持支持和监督仲裁并重的司法态度,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环境,不断推动中国仲裁公信力的提升和国际化发展,为国际海事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的未来发展提供更多的中国方案。
高研会议题一“海事仲裁热点问题”由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宋迪煌先生主持。厦门海事法院审监庭庭长陈延忠先生、上海市协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郑蕾女士、其礼新加坡联营律师事务所总监林健良先生、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副主席John JosephMcINTYRE先生、Holman Fenwick Willan LLP律师事务所合伙人Nick POYNDER先生、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理事Peter SWANSON先生围绕“后疫情背景下海事纠纷仲裁地的选择与新发展”“海事纠纷仲裁之道:临时仲裁与机构仲裁的权衡”“提单仲裁条款司法审查实践”等议题,以对话交流形式深度研讨国际海事仲裁前沿创新和发展趋势,高度肯定了我国在不断完善海事纠纷解决机制顶层设计,营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提升仲裁市场的开放力度与开放水平等方面发挥的积极作用。
高研会议题二“商事仲裁热点问题”由中国海仲副主任李虎先生主持。WTO上诉机构前主席张月姣女士、北京市环中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王雪华先生、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法官奚向阳先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后Sughra BIBI女士、开罗区域国际商事仲裁中心主任Ismail SELIM先生、利马商会仲裁中心秘书长Marianella Ventura SILVA女士、Arnold & Porter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Anton A. WARE先生围绕“后疫情背景下仲裁机构的实践与制度创新”“外国机构在中国仲裁以及中外仲裁机构的协同发展”“中国机构仲裁的优势”等议题,聚焦中外仲裁机构的良性竞争与共赢发展,充分彰显了我国仲裁界和司法界积极应变、主动求变,推动形成国际海事司法中心和国际仲裁中心的责任担当与进取精神,传递了国际仲裁界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美好愿景。
本次高研会的举办,旨在立足中国海事商事仲裁事业的历史使命与责任担当,探讨中国仲裁实践的发展趋势和前沿创新,对于深入挖掘中国仲裁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推动构建中国仲裁发展新格局,促进国际贸易投资、维护全球经济秩序稳定具有积极而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