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迎来60周年华诞之际,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和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于2019年11月21日在北京共同主办中加海事仲裁法律实务研讨会(北京站)。本次研讨会围绕涉外海事争议解决路径的发展与创新、“一带一路”背景下涉外海事争议解决实务经验两大议题展开讨论,来自仲裁界、企业界、律师界以及学术单位共约60余位代表出席了研讨会。
(研讨会现场)
中国海仲顾超秘书长在开幕致辞中表示,国际海事仲裁未来的发展前景广阔,中加两海事仲裁机构共同举办研讨会有助于丰富参与国际仲裁的经验,加深相互借鉴和融合,提升国际海事仲裁的专业化水平和服务品质,更好地服务当事人。
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Dennis Pong主席在致辞中表示,仲裁是解决国际商事纠纷的常用手段,温哥华海事仲裁历史悠久、经验丰富,可作为中方当事人海外仲裁的可选之地。
(从左上至右下依次为中国海仲顾超秘书长、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Dennis Pong主席、中国海仲副秘书长兼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博士、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理事、仲裁员梁华女士)
议题一由中国海仲副秘书长仲裁院副院长陈波博士主持。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副主席John Joseph McIntyre先生重点介绍了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2016年仲裁规则亮点,特别是合同仲裁员、临时措施等规定。中国海仲副秘书长解常晴女士以“中国海仲在解决涉外争议中的规则亮点与实务解析”为题,介绍了中国海仲《仲裁规则》的特点,从机构管理、仲裁地和语言的规定、庭审方式、仲调结合等方面阐述如何高效便捷地解决涉外商事纠纷。关于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前主席Peter Swanson先生分享了加拿大法院拒绝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依据和实务案例,并表明,加拿大作为并入联合国国际商事示范法国家,法院对仲裁的态度非常友好,承认与执行的程序也非常简便。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海仲仲裁员牛磊先生详细解读了中国海事仲裁保全措施、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以及仲裁协议效力的认定的有关规定、主要依据和流程。
(从左上到右下依次为: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副主席John Joseph McIntyre先生、中国海仲副秘书长解常晴女士、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前主席Peter Swanson先生、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海仲仲裁员牛磊先生)
议题二由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理事、仲裁员梁华女士主持。中国海仲仲裁员张旭波先生从仲裁范围的确定、仲裁员选择的重要性、仲裁地概念的辨析以及关联合同仲裁等方面,介绍了仲裁协议起草的关键问题。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Dennis Pong先生讲解了加拿大法律体系,以及实践中加拿大法院对于仲裁的支持态度。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Peter Koh先生阐述了“一带一路”纠纷适用法律、仲裁对于解决“一带一路”纠纷的重要性。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海仲仲裁员宋迪煌先生通过对仲裁效率的分析,提出了改进仲裁程序的建议,鼓励当事人就程序达成一致以及运用调解和仲裁相结合的方式来提高效率。
(从左上到右下依次为:中国海仲仲裁员张旭波先生、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主席Dennis Pong先生、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Peter Koh先生、汇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海仲仲裁员宋迪煌先生)
互动环节中,与会代表积极就关心的问题进行提问,发言嘉宾认真进行了解答,会议研讨气氛热烈。
会议结束前,顾超秘书长代表中国海仲向此次研讨会的共同主办方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为此次研讨会倾力付出的国内外主讲嘉宾以及各参会代表表示感谢,并指出中国海仲也将一如既往宣传仲裁理念、推动仲裁公信力建设,为广大海事实务界搭建研讨平台,提供更多的国际交流机会。
最后,温哥华海事仲裁员协会还向中国海仲赠送了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