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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仲大湾区仲裁中心(华南分会) 与广西仲裁协会签订《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共建协议》

文章来源: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 发表时间:2024-09-29 14:48:52

2024年9月26日上午,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海仲”)大湾区仲裁中心(华南分会)(以下简称“大湾区仲裁中心”)在广西南宁与广西仲裁协会签订《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共建协议》(以下简称“《共建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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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共建协议》签署仪式)


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是根据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广西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若干措施》(中区办﹝2024﹞4号)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倡议支持推动下,由广西仲裁协会作为主发起人并联合中国及东盟国家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商协会、高校智库等共同发起设立的非营利性国际商事仲裁交流协作平台。 根据协议,中国海仲大湾区仲裁中心将作为共建单位加入中国—东盟商事仲裁协作中心,积极参与仲裁行业协作、区域化合作机制建设,并广泛开展商事仲裁人才培养、理论研究以及资源共享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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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环节)


在签约代表发言环节,中国海仲大湾区仲裁中心副秘书长唐嘉玮表示,作为中国贸促会涉外商事法律服务的代表性机构之一,中国海仲将充分发挥自身的涉外仲裁服务优势,依托大湾区仲裁中心就近服务东盟经贸投资往来,鼓励、支持、引导广西涉外企业掌握国际争议解决规则,做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内部合规建设,助力打造国际化、规范化、法治化区域营商环境,为实现中国-东盟经贸投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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